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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又一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

本社记者 李金津 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2023-03-29

农金眼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达14.5万亿元;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做优做强,做实福建总部,加快改制上市步伐;推动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日前,《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和十大专项行动。

日前,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积极打造普惠金融改革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着力建设海丝金融合作平台和两岸金融融合发展平台,将福建建设成为特色金融优势突出、国际化特征鲜明的区域金融中心。

根据《规划》,福建省金融业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度将进一步加大。

2025年力争实现金融业增加值5000亿元~5100亿元,占GDP比重约7.7%~7.85%。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达14.5万亿元。2025年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8.2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9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制造业贷款、绿色信贷等增速高于“十三五”时期。“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非金融企业平均每年实现直接融资额5000亿元以上,平均每年新增上市公司13家以上。2025年力争实现保费收入超过2000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25年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4倍、平均融资担保费率1%左右。

针对该省金融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规划》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和十大专项行动。具体有: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质增效。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做优做强,做实福建总部,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兼并收购境内外金融企业,增强金融业全面开放格局下的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

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大力支持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发展。优化“三农”信贷供给,开发“三农”专属产品,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机构和团队,加大资源投入,创新普惠金融平台和产品,线上线下结合,加强多渠道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金融产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理财产品,深化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工作,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推动地方法人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灵活机制和地缘优势,强化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打造专属产品和服务,巩固和发挥在农村普惠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搭建集信息监测、资金监控、风险预警于一体的平台,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金融风险的提前预判和“穿透式”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和常态化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定期对各重点领域风险加强监测分析,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全覆盖的压力测试,增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能力,力争实现金融风险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风险意识

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金融资金流向管理,防范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一企一策”有效防控企业信贷风险。重点推进高风险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化险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1年6月开始,各地相继出台金融业相关规划方案,擘画金融业发展蓝图。《中国农村金融》记者梳理发现,目前,除福建外,已有浙江、山东、广东、湖南、安徽、山西、天津、江苏、吉林等地发布有关行动方案。虽然各地方案内容不尽相同,但对农村金融、农信系统、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银行等方面的关注只增不减。
浙江·做强做优机构

6月8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共分总体要求、融资畅通工程等八大部分,其中明确涉及农信机构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六部分“做优做强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之中。

此部分的第二项内容“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中提出:支持省农信系统走在全国同业前列,深化省农信联社改革,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增强服务农信系统能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支农支小功能,提升服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能力。

截至今年6月末,浙江农信83家机构各项存款29949.02亿元,比年初增长9.66%;各项贷款余额22790.55亿元,比年初增长13.08%;不良贷款率0.86%,拨备覆盖率493.79%。



山东:做优做强机构

7月4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山东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对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提出了“做优做强”的整体目标,其中的重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强调“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突出服务功能,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机构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以“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为目标,引导农商银行在农村地区增设服务网点布设金融服务终端,建设“一门式”金融服务站,提高服务半径和服务功能。

三是以“有效提升‘三农’服务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为目标,统筹推进农商行管理体制改革、法人机构改革和高风险机构处置

今年6月末,山东农商银行系统110家机构总资产合计2.9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7.34%;各项存款余额2.3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8.24%;各项贷款余额1.6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9.98%;三项规模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农商银行的平均水平,总量排位继续保持在“第一方阵”之中。



广东:打造头部机构

7月1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有两大方面:

一是打造头部金融机构方面。包括加快推进东莞、顺德、南海、佛山、中山、江门等优质农商行上市,以及广州农商行回归A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企业集团按照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与浙江把“积极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浙发展”放在“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的顺序有所不同,广东直接把“打造头部金融机构”放在“壮大银证保金融机构”的前面。同时,在相关专栏中这一规划提出,建设国内领先的农商银行系统,扎根县域、服务“三农”。

二是在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方面。这一规划非常详细地提出,在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商行扩大经营自主权,不断激发农商行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活力。推动省农信联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信系统多项综合能力建设。落实省政府对农信系统的管理责任。在稳定县域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加强宏观管理,促进农商行回归本源,巩固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2020年末,广东农信共有83家法人机构,总资产合计41348亿元;规模总量高于同期浙江农商银行系统的34714亿元和江苏农商银行系统的32565亿元。



湖南:做大做强机构

8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

关于农商银行更为具体的内容,体现在第六个专栏《地方金融改革行动》之中。主要包括,一是鼓励农商银行系统等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的方式做大做强;二是支持其中的长沙农商行等一批有资格的金融机构上市融资,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金融租赁、理财、直投等专业化子公司。三是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深化改革,完善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发行省级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商行系统资本金,继续引入国有及社会资本,支持农商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探索成立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专项处置农商银行不良资产。



安徽 :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8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安徽省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具体方向。

《方案》指出,要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徽商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药都农村商业银行A股首发上市。支持合肥科技农商行补充科创专项资本,适时推动向合肥科创银行转型。支持新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富有互联网基因和生态圈的金融科技特色银行。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线上服务与业务覆盖能力。

要建立人才智库:加大金融人才和团队培育,每年遴选10人左右的金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5个左右的省“115”金融产业创新团队,给予每人、每个团队50万元资助和生活补贴。

7月31日,安徽农信各项贷款突破万亿关口,余额达10020.79亿元,较年初增加1032.66亿元。同时,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3697.5 亿元,较年初增加1414.33亿元。



山西:推进农信社改革

9月8日,山西省金融办联合中央驻晋金融管理部门出台《山西省金融提振赶超行动方案》,对山西省金融发展提出了明确方向。

《方案》提出5项工作目标和11项具体措施。其中提到,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推进农信社改革,支持城商行做优做强。推进省属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山西金融租赁、山西信托等企业战略重组,继续推进增资扩股,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毛细血管”。强化穿透式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金融本质安全。



天津: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

9月9日,天津市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从服务与发展、监管与稳定、改革与创新等方面入手,力争“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服务实体有特色、监管稳定有成效、改革创新有活力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其中提到,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坚决落实中小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发起行的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实施深化改革、补充资本、完善公司治理、引进战投、加大清收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持续增强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



江苏:发挥“主力军”作用

8月3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江苏金融工作要努力实现“强好足优”的目标,即金融服务支撑强、金融协调发展好、金融改革势能足、金融生态环境优。同时,《规划》指出,展望2035年,江苏省将基本形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实现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与江苏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金融强省。

《规划》分别从创新驱动、产融结合、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守住金融稳定底线等多维度阐述了“十四五”期间,江苏金融工作的重点工作。

《规划》中多次提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其中在提升普惠领域融资服务质效方面,《规划》指出,要完善多元普惠的金融供给体系。发挥农村商业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保持农村商业银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上市挂牌、合并重组以及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式提升支农能力。



吉林:稳妥推进13家县联社改制

日前,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从提升融资质效、加速业态发展、发展农村金融、加强金融监管及数字化转型等多维度阐述了“十四五”期间,吉林省金融工作的九大重点任务。

《规划》指出,要增强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法人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运作;要实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越工程,支持吉林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上市发展步伐。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13家县联社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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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金津;审校:王峥;审核:王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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